泰山学院第十二届公寓文化节
第一届“巾帼杯”女子气排球比赛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4月—5月
地点:学生公寓区排球场
二、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学工处、润滑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参赛队伍
1.各学院限报一个参赛队,各参赛队需邀请1名教练、1名指导老师,安排1名领队(非队员)、1名队长(队员兼任),共需12名参赛队员(包括队长在内)。
2.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学院学生,年级不限。
3.所有参赛队员有一定身体素质基础且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
四、比赛方法
1.比赛采用淘汰制。
2.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排协最新审定的《气排球规则》。
3.南北校区同时开展。
五、比赛用球
标准比赛用气排球(自行准备)。
六、参赛要求
1.近期组织抽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遇天气或其他原因不能比赛(与赛点联系),比赛顺延。
2.各参赛队须最少一名老师带队,严格遵守承办单位一切规定,不得影响干扰承办单位正常工作。
3.各队在开赛前20分钟内各到达比赛场地,在预定时间后10分钟球队不到或不能使五名队员入场准备比赛,比赛因弃权告负判给对方队获胜。
4.各队要绝对服从裁判,如比赛中有异议,由各队领队或教练向裁判提出复议,不得影响比赛正常进行,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各参赛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比赛或罢赛。
5.所有参赛队将参加比赛开幕式、闭幕式即颁奖仪式,并按要求准时到场。
6.文明参赛,文明观赛,比赛场地禁止吸烟。
7.各学院需为参赛队员配备毛巾、比赛用服(至少配备上衣),每场比赛准备比赛用水、必要药品等。
七、资格审查和纪律检查
1.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2.任何学院和个人不得借故干扰比赛或罢赛,否则将通报其院系并在所在系内通报批评。
八、报名方式
4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tsu5379@163.com,纸质版送至电教楼B1011房间,联系人李硕17861513687。
泰山学院第十二届公寓文化节
第一届“巾帼杯”女子气排球比赛
学院名称 |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
指导老师 | 本院辅导员 | |||
教练 | 体育学院学生 | |||
领队 | 本院学生干部 | |||
队员1 | 队员1兼队长 | |||
队员2 | ||||
队员3 | ||||
队员4 | ||||
队员5 | ||||
队员6 | ||||
队员7 | ||||
队员8 | ||||
队员9 | ||||
队员10 | ||||
队员11 | ||||
队员12 |
团总支负责人签字: